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照《凉山州属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拟将西昌市花园路临街综合楼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综合楼概况
出租综合楼位于西昌市花园路9号,A、B两栋楼分别在川林小区正大门左右两侧对称布置,框架结构,建筑层数4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总建筑测绘面积3396.44㎡。该综合楼于2015年4月建成竣工,已完成消防验收、面积测绘,资产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
2.本次公开招租房源状况
拟出租房源位于综合楼A栋二层,建筑面积466.9平方米,采用拉通式布局,空间方正开阔(宽约40米,进深约11米),采光充足,通过梁式步梯与直升电梯实现便捷连通,水、电、网络全通,内置独立卫生间,装修精致,办公桌椅齐全,即租即用,适合企业办公、商务活动等多元场景,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3.租赁合同签订后,房屋将按现状(包含房屋瑕疵)交付中标人。投标人须于投标前自行前往所投房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坐落位置、装修现状、用途、层高、建筑面积、结构、房屋瑕疵情况及配套设施(水、电、电梯、消防通道、物业管理等全部配套详情)。若对房屋现状存在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可致电咨询,联系人:江大勇,联系电话:13981527223。请投标人务必谨慎核实,以确保投标决策的准确性。
二、租赁方式
根据综合楼实物状况,风险控制、市场行情及分层评估情况,由企业自行公开招租。
三、主要用途
1.租赁用途限制:本出租房源仅允许用于符合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的商务、办公、合法商业经营等无污染,低噪音项目。
2.严禁从事以下经营内容:禁止开设餐饮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快餐店、烧烤店等易产生油烟、异味、噪音及振动污染的项目);禁止经营歌城(KTV)、娱乐会所、酒吧、影剧院等易产生噪音、光污染及人群聚集扰民的娱乐场所;禁止开展机械加工、汽修、仓储物流或其他可能产生持续性噪音、振动、废气、废水污染的生产性项目。
3.环保及邻里责任:承租人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经营过程不造成噪音、异味、废水、污水、垃圾等扰民问题,保持与周边邻里和谐关系。如因违规经营导致环保投诉、行政处罚或邻里矛盾,承租人需自行负责处理;若导致行政处罚且拒不整改的,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四、房源装修
1.承租方确认已对租赁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标准、设施设备配置等)进行查验并认可,承租后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结构、固定装修或设施设备进行改建、拆除或新增装修工程。
2.本次拟出租房源已完成装修,承租人无需另行装修。
3.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仅可基于日常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若确需对房屋装修或设施进行改造,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及后续恢复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承诺保持房屋原始装修状态,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墙体拆改、管线迁移、地面铺设变更等影响房屋安全或结构的装修行为。
5.因承租方擅自装修导致的房屋损坏、安全隐患或邻里纠纷,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和安全责任。
五、出租期限
拟招租房源租期期限为3年。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投标人主体资格: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非失信人员/单位或被执行人员/单位;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3日16时30分止。
3.报名地点及须知:
(1)报名地点:西昌市马坪坝,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办公室。联系人:江大勇,联系电话:13981527223。
(2)报名须知:凡有意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须在我局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价招租活动。单位凭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则不需要)。自然人凭身份证办理竞价招租报名手续。
4.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竞价投标材料:
(1)《房屋现场查看及重要事项确认书》;
(2)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交验原件);
(3)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若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单位须盖章)/签字(授权代表和自然人投标须签字)),投标人报价不能低于招租底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该标书作废。
(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承诺书(诚信证明)。
5.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机关一楼会议室。
七、招租价格及价格的拟定依据
依据同地同价结合已经装修(装修费用为177000.00元)的现状,拟招租房源面积为466.90平方米,按照同地同价原则,招租底价共计41.00元/㎡/月(不含税),包含两部分:房屋招租价30.00元/㎡/月,装修费用均摊11.00元/㎡/月。
八、招租方式和保证金交纳
1.招租方式:在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公告,企业自行公开招租,依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综合楼同楼层金额交纳。拟招租房源保证金的交纳标准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中标者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所交保证金在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九、合同签订及租金收缴方式及履约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到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机关办公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若因此造成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损失。
2.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等因素,承租期间租金只增不减。
3.租期3年,中标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3年租金。签订合同后3日之内,一次性支付3年租金的,年租金不递增,中标后的租金总额在扣除装修费用后(按11.00元/㎡/月计算),可享受剩余金额的2%作为优惠。
(2)分3次支付3年租金,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后2年租金可逐年支付,后2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从中标租金总额中扣除装修费用(按11.00元/㎡/月计算)后,每年按照剩余金额的5%递增(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5%),并于上年租期到期前15日内缴纳当年租金。
4.履约保证金只在合同履约期满后且无违约情况才能申请退还(无息退还),其他情况不予退还。
十、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遵纪守法,依法安全经营,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予他方,同时亦不能发生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入股等涉及产权的行为。
3.承租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外观及房屋结构,因经营确需装修的,须书面上报,并征得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同意,不得违规装修。
4.按期缴纳租金及租赁该房屋经营应缴的各项费用(如工商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增值税等),水、电、通信、网络费等由承租方承担且自行到相关部门缴交。
5.承租方应负责房屋周边环境卫生(包括自行负责疏通下水管道等)。
6.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管理要求,不得产生噪声、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污染周边环境和影响居民生活。承租方承租房屋后即为房屋的实际使用者、管理者以及安全责任人,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人员安全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承租方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以上要求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租赁活动的顺利进行。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中标人的确定:
1.我局成立综合楼招租评标小组,人员由局办公室、资产财务科、纪检监察科部门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评标小组对参加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在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根据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以最高报价者作为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以此类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3.若招标投标人不足3家,则需重新招标。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3日。
2.联系人:江大勇,电话:0834-2893478;手机:13981527223。
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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